財政部:2015年1月1日起提高服裝等產品出口退稅率
經國務院批準,調整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。1、提高部分高附加值產品、玉米加工產品、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,取消含硼鋼的出口退稅。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,其中,提高玉米加工產品出口退稅率的政策執行至2015年12月31日。
編輯點評:出口退稅原本只是一個保證公平國際競爭的中性政策,但在中國卻屢屢被當作調整外貿結構、解決貿易平衡的調控工具。今年以來,中國經濟下行壓力逐步加大,前三季度GDP(國內生產總)同比增長7.4%,前三個季度分別增長7.4%、7.5%、7.3%;而10月和11月主要經濟指標增幅進一步放緩,表明四季度經濟增長并沒有完全回穩。面對經濟下行壓力仍大的現實,中國再度動用調整出口退稅率這一政策工具。通過調整出口退稅政策,進一步發揮外貿新優勢,帶動優勢產品出口,優化出口退稅結構,不僅有利于提振中國經濟,而且對世界經濟復蘇發展,也會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