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委員會(EC)發布了一項規定,禁止歐盟所有成員國在銷售的紡織制品中使用壬基酚聚氧乙烯醚(NPEs)。
根據歐盟官方公報,修改后(REACH)法規將從本(2016)年2月2日生效,隨后企業將有五年的時間從他們的產品和供應鏈中去除化學品。這意味著從2021年2月3日開始,歐盟市面上的紡織產品理應將不再含有NPEs。可以合理地預期在濃度等于或大于重量的0.01%的紡織制品或其各部分制品都可以在其正常的生命周期中,于水里進行清洗。
其術語中所謂的“紡織制品”(textile article)是指“任何未完成的半成品或成品按其重量計算,包含至少80%的紡織纖維,或是任何產品的某一部分重量包含至少80%的紡織纖維,如服裝、飾品、室內紡織品、纖維、紗線、布料和針織布”。然而,該項限制將不適用于二手紡織物品或不使用NPE的、完全由回收的紡織品所生產的紡織產品。